市场监管总局:实施新能源汽车召回59次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了《市场监管总局关于2021年全国汽车和消费品召回情况的通告》。根据通告的数据显示,2021年我国汽车召回共实施232次,牵涉到的车辆数量达到了873.6万辆,比2019年增长了16.6%和28.8%。新能源汽车召回59次,车辆数量为83万辆,占全年召回总数的9.5%。新能源汽车召回次数和召回数量比上年增长31.1%和75.9%。

值得注意的是,受到市场监管总局缺陷调查的影响,召回数量达到54次,召回车辆数达到256.1万辆,占全年召回总量的29.3%。截至2021年年底,我国累计实施了2423次汽车召回,涉及车辆为9130万辆。

从缺陷线索的角度来看,2021年市场监管总局共收到42886例汽车产品缺陷线索,而且涉及到发动机总成(占32.3%)、传动系(占17.6%)、车身(占17.6%)、电气设备(占15.3%)等。其中,新能源汽车缺陷线索报告3033例,反映动力电池、电机、电控系统问题占新能源汽车缺陷线索的52.5%。

从缺陷涉及的总体情况来看,发动机和电子电器系列是主要的缺陷产生部位,占总召回数量的84.3%。因发动机总成缺陷而实施召回50次,涉及车辆371.3万辆,占总召回数量的42.5%;因电子电器缺陷实施召回54次,涉及车辆365.0万辆,占总召回数量的41.8%;因制动系缺陷实施召回21次,涉及车辆51.0万辆,占总召回数量的5.8%。

从缺陷原因来看,因制造原因而召回的实施次数为141次,涉及车辆数量为134.3万辆,占总召回数量的15.4%;因设计原因而召回的实施次数为91次,涉及车辆数量为739.3万辆,占总召回数量的84.6%。以上数据显示了我国汽车召回情况的总体情况和发展趋势,需要持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