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个人等均不可申请二手车周转指标

为优化二手小客车流通行业的发展,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北京市商务局、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四部门联合制定了《北京市二手小客车交易周转指标管理办法(试行)》,该政策将在2022年第二季度起实施,重点内容如下:

一、申请周转指标的资格

已在本市商务部门备案,并在本市二手车交易市场内租用了停车位的二手车流通企业,以及在交易市场外有20个以上的固定停车位(不含道路停车位)的二手车流通企业,可以申请配置周转指标。家庭、个人、事业单位以及不从事二手车流通的企业,不可申请周转指标。

二、周转指标数量限制

二手车流通企业同时使用的周转指标数量不得超过企业在交易市场内租用停车位数量或交易市场外固定使用的停车位数量。例如,某企业在交易市场内租用了1个停车位,则该企业在同一时间可申请使用1个周转指标。企业完成收购、出售业务后,可再次申请使用周转指标。

三、二手小客车上路行驶

二手车流通企业收购的待交易二手小客车不能上路行驶,需存放在交易市场内或固定停车场内,严格控制待交易二手小客车的出入管理,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企业进行惩处。

四、其他内容的说明

周转指标不占用每年度的单位、家庭和个人小客车指标配置数量,并且实行无偿配置。该指标申请通过后,二手车流通企业可取得《周转指标确认通知书》带有拟收购车辆小客车车辆识别号码。二手车流通企业使用周转指标收购二手小客车时需办理转移登记,但不制作、不核发号牌。

本政策重点关注二手小客车流通行业的管理,并兼顾了环境保护与市场稳定两个方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