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汽车有限公司关于更换董事的公告

近日,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官方发布消息称,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王凤英女士和执行董事杨志娟女士已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王凤英女士因工作需要申请辞去公司执行董事、副董事长及战略及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职务,但将继续担任总经理职务。而杨志娟女士同日也因工作需要辞去了执行董事职务,但将继续在公司任总经理助理职务。

根据公司章程第125条规定,若因董事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原董事仍应履行董事职务。为了保证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和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董事选举产生之前,王凤英女士和杨志娟女士将继续履行执行董事和总经理职责。

王凤英女士和杨志娟女士均已确认与公司董事会不存在意见分歧,也无须提请股东和交易所注意有关其辞职的事宜。同时,公司董事会也对她们在任期间的勤勉工作和对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据悉,公司控股股东保定创新长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已推荐更换董事,并提名赵国庆先生和李红栓女士为第七届董事会执行董事候选人。目前,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提名委员会已审核通过。

最后,我们将持续关注此次董事更换事宜。